為提升全市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zhí)法與檢察監(jiān)督協作配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產風險,日前,合肥市檢察院召開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zhí)法與檢察監(jiān)督協作配合工作推進會,并與合肥市應急管理局會簽了《關于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zhí)法與檢察監(jiān)督協作配合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推動最高檢“八號檢察建議”的貫徹落實。
《實施辦法》明確提出了雙方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刑銜接機制、迅速及時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開展專項調研行動和督導回訪等四大重點工作舉措。
《實施辦法》規(guī)定,雙方應就對方提出的專業(yè)性問題給予及時答復,對涉及安全生產的重特大案件適時會商或開展聯合掛牌督辦。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安全生產公益訴訟案件時,可以商請應急管理部門進行聯合取證或者在鑒定、評估、勘驗、檢查等工作事項中給予協作,并對影響面大、長期不能根除的重大事故隱患,或者新興行業(yè)、領域發(fā)展中出現的新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問題等,檢察機關和應急管理部門可以組織開展聯合調研,著力推動解決安全生產領域中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
《實施辦法》還對完善聯席會議機制,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培訓、聯合宣傳等機制作出規(guī)定,以切實增強安全生產意識,促進安全生產長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