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免去:
楊金高的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鄧弘的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肖紅的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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