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安徽省黃山市休寧縣檢察院對休寧縣公安局提請批準逮捕的冉某某容留賣淫一案召開公開聽證會。黃山市人大代常委會副主任黃仁麟帶領司法體制改革調研組一行到會進行指導,市檢察院偵監(jiān)處、有關縣區(qū)檢察院偵監(jiān)部門負責人應邀到會觀摩。
聽證會由休寧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馮偉主持,首先由案件承辦人檢察官洪利華介紹案情及審查情況,隨后,偵查人員、辯護人及其他參與人逐一發(fā)表了意見。承辦人在充分聽取各方參與人意見后,認為本案仍有部分事實有待查明且犯罪嫌疑人冉某某在本地無固定住所,對其采取取保候審可能引發(fā)串供、逃跑等社會危險,有逮捕必要,遂對犯罪嫌疑人冉某某以涉嫌容留賣淫罪作出了批準逮捕決定。
會后,休寧縣檢察院召開了評議會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