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察
夫妻吵架來報警,意外發(fā)現(xiàn)刑事案
時間:2018-11-26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被告人馬某與報案人毛某系夫妻,8月初夫妻倆約著去馬某哥哥家里吃飯,因毛某臨時有事失約,馬某心生不爽,獨自一人拎了一瓶白酒去其哥哥家里吃飯,其間馬某喝了近二兩白酒。飲酒后的馬某不聽勸,駕著面包車就離開了,行駛一段時間后馬某將車停在一四岔路口的銀行門口,自己在副駕駛的座椅上躺著休息。碰巧馬某的妻子毛某騎著電瓶車也來到銀行門口,毛某看到丈夫馬某的車子,特意將電瓶車停放在面包車前面,招呼不打就走了。馬某對妻子毛某中午臨時爽約心生怨氣,更怨她二話不說就將電動車擋在其面包車前面。氣憤中的馬某將車子發(fā)動打算離開,行駛不到10米,妻子毛某在后面張口大罵,馬某下車和毛某吵起來,并扇了毛某一巴掌。被馬某扇了一巴掌的毛某哪能忍下這口氣,隨即報警。公安民警出警后發(fā)現(xiàn)馬某語無倫次、意識恍惚,心生懷疑的民警遂對馬某進行了酒精含量測試,并將其帶到醫(yī)院進行了抽血化驗,其血液樣品中的乙醇含量為106.8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的馬某后被移送肥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民警出警本是處理家庭糾紛,竟意外發(fā)現(xiàn)這起刑事案件。在該案審查起訴期間,毛某多次向辦案人員請求能否撤案處理,辦案人員對此進行了耐心的釋法說理。最后,綜合案發(fā)經(jīng)過和馬某的認罪態(tài)度,辦案人員提出了客觀公正的量刑建議,后悔不已的馬某表示會引以為戒,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鐵律。

  來源:合肥晚報  楊明朝 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