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發(fā)布
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劉文兵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時間:2020-04-17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日前,安徽省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文兵(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經(jīng)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陵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文兵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劉文兵,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銅陵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劉文兵在擔任安興聯(lián)合總公司副總經(jīng)理、總經(jīng)理、省旅游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jīng)理、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合作開發(fā)、資金拆借、貨款擔保、工程承攬、設備采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賄賂,數(shù)額特別巨大。 

  此外,劉文兵退休后,利用原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shù)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