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為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的禁毒意識和防毒、拒毒能力,在第35個國際禁毒日當天,蕪湖市鏡湖區(qū)檢察院邀請蕪湖市鏡湖新城實驗小學、蕪湖市第二十七中學等學校師生家長共200余人走進公訴現場,對該院提起公訴的一起販賣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的庭審進行旁聽,由檢察官現場以案釋法,宣傳禁毒知識,并在庭后互動交流。
近年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數量呈上升態(tài)勢,特別是合成大麻素類毒品犯罪增長迅速,許多未成年人因為好奇或是缺乏拒毒防毒知識而加以吸食。為此,鏡湖區(qū)檢察院精心選擇徐某、陶某販賣毒品案、伍某容留他人吸毒罪案這一涉及合成大麻素的案件邀請師生家長代表旁聽庭審,零距離感受毒品犯罪的危害和法律的威嚴。
針對該案,鏡湖區(qū)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某、陶某通過微信聯系、快遞發(fā)貨的方式向他人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油牟利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伍某在其經營的店鋪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應當以容留讓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官結合案情在指控犯罪的同時注重以案釋法、以法析案,通過法庭訊問、舉證質證以及法庭辯論等環(huán)節(jié),充分指控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實,深入剖析三名“95”后青年被告人走上涉毒犯罪道路的原因,闡述了毒品特別是披著各類靚麗誘惑外衣的新型毒品對涉毒者自身、對家庭、對社會的嚴重危害,以此告誡幾名被告真誠認罪悔罪,教育旁聽庭審的師生家長要自覺抵制毒品、遠離毒品。
在最后陳述環(huán)節(jié),三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并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后經合議庭休庭評議,本案當庭宣判。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并對三名被告人均作出拘役四個月到有期徒刑九個月不等的判決。
“第一次走進公訴現場,讓我們感受到法律的威嚴,也了解到合成大麻素等以前不知道的新型毒品知識?!?/font>
“毒品種類越來越多,我們對毒品的認識還停留在傳統的鴉片、海洛因、冰毒等上,看來還要同檢察機關加強交流,及時更新知識。”
“上述幾名被告人都是年輕人,走上涉毒歧途十分可惜,檢察官能否結合辦案經歷談談如何防止青少年沾染毒品......”
在庭審結束后,檢察官結合走進旁聽席同參加旁聽的部分師生家長互動交流,宣傳禁毒日“健康人生,綠色無毒”的主題理念,向大家介紹了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新型毒品犯罪,推進毒品問題綜合治理的相關做法。
對毒品犯罪,檢察機關始終保持高壓打擊態(tài)勢。此次邀請師生家長代表旁聽涉毒案件公開庭審,是鏡湖區(qū)檢察院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禁毒工作“要從青少年抓起,從廣大人民群眾教育和防范抓起”的指示精神的一項工作舉措。
下一步,鏡湖區(qū)檢察院將結合“府檢聯動”工作機制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涉制毒原料的監(jiān)管,打擊毒品生產鏈;結合落實“七號檢察建議”要求,加強寄遞行業(yè)監(jiān)管,堵塞新型毒品流通鏈;深化涉毒洗錢犯罪案件辦理,斬斷涉毒交易金融鏈。為打贏新時代禁毒人民戰(zhàn)爭,貢獻檢察力量。